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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火焰從一樓蔓延到十幾樓;房屋發生火災卻發現設備無法運行、水龍頭里也沒水……針對近年來出現的火災,新疆自治區出臺標準,為民用建筑電氣防火筑起了一道新“防火墻”。
6月19日,新疆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新疆自治區消防總隊組織召開了《民用建筑電氣防火設計規程》宣貫培訓會,今年新疆自治區新建、擴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電氣防火從設計、施工、驗收都將執行新的標準。這也意味著民用建筑防火等級將進一步提高。新標準實施后除了能消除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也可阻斷火勢蔓延。此項內容也納入了房屋驗收的強制性標準,驗收不合格,房屋則不能竣工。
新疆建筑設計研究院顧問總工程師朱甫泉說:“高層建筑物一旦沒有進行有效防火封堵,發生火災時火勢蔓延非???。所以現在就要求建筑物不但配電室、防火卷簾門、電梯間、每個樓層板等所有電氣線纜管道穿墻孔洞甚至縫隙都要進行封堵,而且在材料等級、工法、部位上都有明確規定,以前這塊并沒有依據,這些規定使得火災一旦發生,也可將火焰和毒煙氣限制在一定空間范圍內,減少損失。而且每個環節都要監督,一旦出現問題,就能找到責任人。”
除建筑物在封堵措施方面有了明確規定,新標準對高層建筑在消防系統供電、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方面也進行了規定。
新疆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楊開儉說:“該規程突出了新疆嚴寒地域特點,增設了固定消防給水設備自動系統的規定,確保一旦發生火情仍可用水滅火。”
該《規程》是繼上海之后國內第二個針對民用建筑電氣防火領域制定的地方標準,將全面提升新疆自治區民用建筑電氣線纜防火等級,預防和減少電氣火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