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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消防產品質量安全,為消費者提供可靠的消費信息,從源頭上減少火災隱患的產生,解決社會單位和群眾反映的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決定對在我省范圍內生產、銷售、使用的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下發了《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陜質監監〔2014〕28號),省消防產品設施質量監督檢測站被定為承檢單位。
此次監督抽查產品種類有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燈、消防水槍等消防產品;抽查范圍為全省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使用企業;抽檢工作由實施抽樣(11月20日前完成)、檢驗和異議處理(12月15日前完成)、結果上報(12月30日前完成)三個階段構成。
抽查要求各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按省局的統一要求,立即組織力量,認真學習、周密部署、迅速落實,要組織抽檢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標準規范及制度,確保抽查工作質量。
本次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嚴格實行抽檢分離制度。監督抽查的樣品由被抽查的單位無償提供,本次監督抽查不收取檢驗費用;承檢機構在抽樣時需出示監督抽查通知文件和抽檢人員身份證明,在檢驗中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執行。受檢企業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檢單位提出,承檢單位依法受理復檢,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視為認可檢驗結果,異議期滿后,承檢機構應及時將檢驗報告及抽樣單寄送各相關市局,相關市局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及時依法開展后處理工作。承檢單位要認真做好監督抽查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將匯總報告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督處。